中国毛体书画艺术研究院隆重上线,欢迎来到中国毛体书画艺术研究院!
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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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章程

总则

第一条    中国毛体书画艺术研究院,是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   中国毛体书画艺术研究院 .以毛泽东思想、为重要思想指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团结、组织全国及海外各民族书法家、书法工作者,为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书法事业,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推进中华民族人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中国毛体书画艺术研究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按照自身特点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任务

第一条 中国毛体书画艺术研究院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在会务活动中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二条 坚持以科毛泽东思想武装人,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群众路线我党的三大法宝指导中国毛体书画艺术研究院实际工作,以高沿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努力提高书画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

第三条 鼓励和帮助会员,在艺术创作中努力学习毛泽东书法大气磅礴的书法艺术魅力.使其在艺术创作中具有伟人的正能量,反应时代的精神面貌,始终高举为人民服崇高理念.

第四条 借鉴世界各国优秀文化成果。举办各种形式的书画展览和评奖活动。提倡体裁、题材、艺术形式及风格、流派的多样化。对优秀的创作成果、理论研究成果以及在组织、教育、编辑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书画家和书画工作者,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五条 努力加强书画理论建设,积极开展书画评论,为中国书画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正确导向。

第六条 开展毛体及传统书画人才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毛体书画艺术创作和理论水平;发现和培养毛体书画创作、理论、编辑、教育、组织等方面的新生力量,发展和壮大会员队伍。

第七条 遵循艺术规律,发挥专家优势,提高学术水平,成立中国毛体书画艺术委员会,下设书画各门类艺术委员会。

第八条 尊重各民族书画传统和特色,大力培养民族书画家,促进各民族书法的发展,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书法交流,巩固和扩大全国及海外各民族书画家的大团结。

第九条 推进中外书画交流,积极参加和开展国际书画活动,扩大友好往来,增进同世界各国书画家的友谊,维护世界和平,努力为世界书画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条 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密切合作,发展我国书画事业;根据国家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策,发展书画文化产业。

第十一条  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会员

第一条 中国毛体书画艺术研究院,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第二条 有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侨身份,赞成中国毛体书画艺术研究院章程,经本人申请并由各团体会员推荐,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中的申请人经部队专门机构推荐,报中国青年书协审批、履行手续后,可成为中国毛体书画艺术研究院院士。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入院:

1、从事书画创作,作品入选中国毛体书画艺术研究院主办——事先已确认为入会条件之一的全国及海外书画展览,累计满两次者;

2、从事书画理论研究,具有较高学术水准并有著作出版者;

3、从事书画编辑、书画教育、书画组织以及其他有关工作,成绩卓著者。

4,通过中国毛体书画艺术研究院认定合格者。


第三条 本院会员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及本会章程,视情节轻重,本院有权给予批评直至取消会籍的处理。但在作出处理决定前,会员有权提出申诉,本院应听取会员的申诉。

组织

第一条 中国毛体书画艺术研究院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中国毛体书画艺术研究院的最高权力机构为院士大会。其职权是:

1、决定中国毛体书画艺术研究院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2、审议工作报告;

3、制定和修改《中国毛体书画艺术研究院章程》;

4、选举产生领导机构;

5、决定其他生大事项。

第二条  院务会选举院长一人,副院长若干人组成主席团;由院长任命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负责处理日常会务工作。

第三条  中国毛体书画艺术研究院设顾问及名誉院长若干名,由院务会团聘请。顾问不担任中国毛体书画艺术研究院理事。

第四条  全国代表大会每二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院务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院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一条 中国毛体书画艺术研究院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社会赞助,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 中国毛体书画艺术研究院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 中国毛体书画艺术研究院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准确、真实、完整。

附则

第一条 中国毛体书画艺术研究院的英文名称是“ASSOCIATION  OF  CHINESE  YOUNG  CALLIGRAPHERS”,(简写为ACYC)。

第二条 中国毛体书画艺术研究院会官方网站为   http://www.mtshyjy.com

第三条 本章程由院士大会讨论通过,其修改权属院士代表大会。章程条文的解释权属中国毛体书画艺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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